离婚案件的频繁发生,对这种现象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,但可以归纳出两种对立的观点——有的人说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;有人说这是道德倒退的表现。我倾向于后一种观点。按婚姻法的规定,“感情破裂”的夫妻可以离婚,于是很多原告就以这条理由把自己的配偶(多数是妻子)告上法庭,法院一般也多是判离。在这些被判决离婚的夫妻中,可能多数真的已经达到“感情破裂”的程度,但很少有人去深思造成感情破裂的原因何在?毋庸讳言,其实问题多是出在欲望膨胀、见异思迁!婚姻以爱情为纽带,当这条纽带出现裂缝之后婚姻也就不会长久了。爱情出现裂缝,在于爱情道德变质。有人提出应当为爱情“保鲜”,这个观点我很赞成。为爱情保鲜,首先应当为爱情道德保鲜。